一、简要诊疗经过
患者杨某,男,51岁,因“右颌下区肿物”于2018年3月26日入住中山大学某医院(以下简称“某医院”),于2018年3月27日行“右颌下区肿物切除+“右颌下腺摘除术”。2018年3月30日,患者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4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某尸体进行系统解剖和法医病理学检查,鉴定意见为“杨某系因高血压病性脑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亡”。
二、知医团队认为医方存在的过错
1.漏诊高血压病:患者入院时血压为149/93mmHg,护士填写的《入院评估表》明确记录既往史有高血压病,但某医院未诊断高血压病。
2.术前评估不足,未控制血压即仓促手术。
3.术前及术后血压升高时没有及时请求内科会诊控制血压,导致患者血压波动较大。
4.没有按一级护理巡视。
三、办理经过
1. 家属付费咨询,我们团队出具了详尽的书面咨询意见后,家属决定委托。
2.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医调委组织评鉴会,基本认可我们团队的陈述意见,认定医院负主要责任。
3.经和家属沟通,家属同意69万余元调解结案,并进行司法确认。
四、对患方有用的经验
发生医疗纠纷,可以先向律师付费咨询,看律师能否给出详尽的口头或书面意见,意见是否有理有据。
五、对医方有用的总结
护士如果发现了医生没有询问到的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和及时医生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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