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诊疗经过
产妇李某(患儿陈某的母亲),24岁,于2019年4月4日15时55分入住某医院。入院时考虑存在羊水过多及可疑巨大儿,建议产妇阴道试产。
17时30分,医院为产妇实施人工破膜,22时30分,产妇送入产房,4月5日0时,胎监评估为可疑异常,医生没有予以重视。
0时40分胎心已出现90-130次/分波动,医生没有及时发现异常。01时25分,胎监示胎心持续过缓,医院产科主任进入产房查看,才说考虑要剖宫产。然后拖延至01时57分才让产妇及家属签署剖宫产知情同意书,直至4月5日02时32分才开始手术,02时35分娩出一男婴。
男婴生后1分钟、5分钟、10分钟Apgar评分均为4分,诊断为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患儿于04时08分转入新生儿科治疗。4月9日患儿转当地医院继续治疗,因缺血缺氧病情重,患儿于2019年4月12日临床死亡。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6月6日出具尸检意见:患儿符合在娩出过程中发生宫内窘迫导致新生儿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并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二、本案特别之处
1.患儿娩出当天是清明放假期间,患儿的爷爷、奶奶是我原来医院的同事,医院告知患儿新生儿窒息之后,患儿的爷爷立刻联系我,我立刻驱车100多公里到医院封存病历。
2.待产的医院是当地最大、最好的医院,但不是院本部,是分院,实际上是当地原来的卫生院。患儿的爷爷、奶奶听到是到当地最大、最好的医院分娩,就放心了,没想到去的是分院。
3.因为是在分院分娩,封存病历要到总院进行,于是,从下午5点多一直到晚上11点多才封存好病历。
4.医院开具的《病历封存明细表》列明封存了“体温单”,但实际上并没有将“体温单”封存。
患儿死亡后,家属很快通过律师同行联系我,我告知家属立刻封存病历,家属在患者死亡6小时内进行了第一次封存病历。
三、知医团队认为医方存在的过错
1.医院违反急性胎儿窘迫处理规范,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导致胎儿宫内窘迫进一步加重。
2.新生儿抢救过程违反违反有关规范、指南,导致复苏效果差。
3.产妇存在羊水过多和巨大儿的情况,医院在整个产检过程中完全忽略孕妇体重及增重相关建议,忽视了孕妇体重管理,没有尽到注意和告知义务。
4.医院开具的《病历封存明细表》列明封存了“体温单”,但实际上并没有将“体温单”封存,医院隐匿病历资料,应推定过错。
本案中,产妇的身高、体重是评估是否适合巨大儿试产的重要指标,查阅当时封存的全部病历,没有任何病历记载了产妇的身高体重。产妇出院后到医院复印的病历中则有体温单,而体温单中有产妇的身高、体重。
四、办理经过
1. 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写了一份2682个字的陈述书,充分阐述了医方存在的过错,并论述了医方的过错和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2.医调委组织评鉴会,因疫情期间,评鉴会是线上召开的。专家基本认可我们团队的陈述的过错,认定医院主要责任。
3.经和家属沟通,家属同意61万多调解结案。
五、对患方有用的经验
1.发生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封存病历。
封存病历的流程参见封存病历流程。
2.到医院就诊,注意就诊医院是否为院本部,如是分院,要综合考虑。
六、对医方有用的总结
1.封存病历时,一定要注意不能遗漏病历资料。
封存的注意事项参见工作清单 || 运行病历封存,临床如何应对?
2.密切关注胎心情况,如出现胎儿窘迫,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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