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2010年11月18日 京高法发[2010]第400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次(总第265次)会议于2010年11月8日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正确适用法律,妥当审理医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