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不满意时,仍有若干合法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患双方若对调解结果存在异议,可以选择以下后续行动: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患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诉讼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正式途径,可以为患者提供更为正式和权威的解决方案。
申请行政调解:患者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调解,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重新协商: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重新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重新协商可能需要患者提供新的证据或理由,以支持其赔偿要求。
尸检与鉴定:如果患者死亡,且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并为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提供依据。此外,医疗损害鉴定可以帮助明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其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利用保险机制:根据条例,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如果医疗机构或患者已参加相关保险,可以通过保险途径获得赔偿。
投诉与举报:患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医疗机构的不当行为,如违反医疗规范、篡改病历等,这可能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为患者争取权益提供额外支持。
媒体曝光:虽然应谨慎使用,但在一些情况下,通过媒体曝光可以引起公众关注,促进问题解决。
专业法律咨询:患者应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帮助患者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患者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不满意时,有多种途径可以继续争取合理的赔偿和权益保护。重要的是,患者应当了解各种途径的优缺点,并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下,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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