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发现有未主张的权利可否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患者损伤残疾程度、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等专门性问题常常需要进行鉴定,患者的赔偿金额也需要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计算,故常常发生患者在鉴定结果出来后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均可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不得再变更诉讼请求,也不得再提交证据、提交鉴定申请。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患者损伤残疾程度、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等专门性问题常常需要进行鉴定,患者的赔偿金额也需要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计算,故常常发生患者在鉴定结果出来后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均可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不得再变更诉讼请求,也不得再提交证据、提交鉴定申请。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患者损害结果出现、得知侵权事实存在、明确侵权人时开始计算。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侵权人同意赔偿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对于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诉讼时效,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按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法律原则,对于医疗产品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诉讼时效应为二年。同时,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产品...
案由,即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是诉讼案件的原由。人民法院在立案时会基于当事人不同的请求权确定相应的案由。根据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涉及医疗的民事案件案由分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两种。 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设置了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两个下级案由。起诉时,选择不同的案由则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若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由,适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若选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则适用侵权类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医疗纠纷案件中分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四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知,医疗纠纷案件都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或过错医疗⾏为发⽣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如果医疗机构登记的住所地与实际经营地不⼀致的, 则在实际经营地所基层法院起诉。若起诉多个医疗机构的,可在其中任何⼀个医疗机构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般建议在对患方相对有利所在地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是医疗机构,而非实施具体诊疗行为的医务人员。若患者未在医疗机构挂号,而是在医疗机构之外私下找医生看病发生医疗纠纷的,则该医生的诊疗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此种情形下被告为医生个人。对于非医务人员实施的诊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行医,由该实施诊疗行为的具体人员承担责任。 医生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的,由发生医疗损害的当事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生其他执业的非当事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医疗机构邀请本单位以外的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诊疗,因受邀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
一般情况下,患者作为受害人,是医疗纠纷的原告。若患者为未成年人、植物人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由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此种情形下原告仍为患者本人。 在患者死亡的情形下,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由近亲属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患者死亡后,其近亲属请求医疗损害赔偿的,适用本解释;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请求赔偿该费用的,适用本解释。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
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医疗纠纷已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明确规定了处理途径,因此国家信访局已多次发文对医疗纠纷引发的信访建议采取调解及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实践中,信访大多起到转发的作用,并不对医疗纠纷的处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是指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行政调解由医患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若医疗纠纷发生地为直辖市,则向该直辖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 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通常为:接待咨询、决定受理、调查核实争议事项、认定责任、协商赔偿、达成和解,一般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经医患双方同意的情形下委托鉴定,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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