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尾炎误诊误治,医院过错比例90%,被判赔偿140余万元
2016年2月16日,原告亲属马某因“腹痛、腹胀伴恶心、呕吐”至被告XX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肠梗阻、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入院后,被告XX人民医院虽对患者马某进行治疗,但病情未见好转反而恶化。2016年2月25日,被告XX人民医院于全麻下对患者马某行“剖腹探查,腹腔粘连松解,腹腔脓肿清除,小肠减压,阑尾切除术,腹腔冲洗引流术”,术后患者出现肠痿,送重症医学科继续抢救治疗。 2016年3月17日,被告XX人民医院在全麻下行“腹腔粘连松解,小肠部分切除,端端吻合,空肠造痿,腹腔冲洗引流,腹壁切口减张术”,术后患者再次出现肠痿,病情持续恶化。2016年3月20日,患者马某转至被告昆明X...